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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伏明霞和梁锦松的恋情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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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有个想法,就是打算找个五十岁的老太太(虽然不老,但对我来说足够了)做我的媳妇。当然,这个媳妇最好是澳门行政区财政司的司长,如果她每天能飞到东北来看我就更妙了~~虽然我没钱,也不会跳水——就算你把我从三米板上扔下去,我也不会砸出很漂亮的水花,更不用提难度系数了,可是我依旧有一个天大的优点,我和伏明霞同岁。而且我也是清华毕业的(清理垃圾联合华商学校,简称清华),就这样的条件,我想应该有司长考虑一下。何况,我的狗刨游的还不错。
如果伏明霞一定要嫁给年青有为的行政区官员,我保证从此一定不再喝雪碧,也不参加他们的婚礼(如果他们请我的话)。再伟大的爱情也禁不起时间的推敲,何况这个爱情看上去也并不伟大。而且,我坚信他们一定存在代沟!我和顶头上司相差十三岁,但在某些事情上他依旧把我当成一头猪,我看他也不怎么着。尽管爱情不能用年龄的差距来衡量,但一个是土洋结合,另一个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文化和观念的差异是否会给他们今后的生活带来差异这就不好说了。我真正讨厌伏明霞嫁给梁先生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我一直暗恋伏MM,由于我一直没机会见到她,所以也没有告诉她。
说实话,他们的结合除了年龄上看上去不很顺眼外,其他的我到没什么意见。只是媒体让我有一点叛逆心理。翻看个大报纸,全国上下竟然都是一片赞扬之声,本打算看几条反对的新闻,以满足我小市民的心理,可惜希望落空了。这有点不妙,根据本人多年经验,如果一件事情大家都说好,那么它的结果肯定糟糕。我不知道这是政府炒作还是文化炒作,心里总觉得有点不对,可到底哪里不对,我一时还说不清楚,只好静观其变。
据说,伏明霞的父母已经把电话线掐了,这样做很明智。老两口在家抱头痛哭的场面应该非常壮观,怎么样也不能让媒体拿这个当噱头。父母的心最可以理解,这么好的闺女就这样白白送给香港,给香港人做活广告了,搁谁都不会很是滋味。何况,女儿和女婿如果吵架了,去一次要很多钱啊,虽然很有钱,也不能把所有的钱都捐给航空公司。哟,我发现我越说越不着调了,可是这桩婚姻也不怎么着调,诸位,将就着看吧!
言归正传,现在假设这段婚姻开始了,那么他们应该怎么样协调如下问题呢?第一,性问题。众所周知,老夫少妻的需要和能力不一样,五十岁的男人还好说,可到了六十岁呢?那时候的伏MM可正当虎狼之年啊,难道紧靠爱情维系就够了吗?第二,交流问题。我不知道司长的官有多大,但想来公务一定很多,结婚后难保不象我等小市民一样,把媳妇搁在家里,自己出去满世界的应酬。就算在不久的将来退休了,可那时候的伏MM想来也不会闲着。婚姻是经年累月的事情,我记得有位诗人说过:结婚后,比爱不爱更久远的是习惯。他们会习惯吗?这个问题,有待商榷。
我要找个五十岁的老太太做我的媳妇,这个想法其实是个巨大的阴谋。我不要她的爱,只是想借着她出一把名。我没有伏明霞出名,所以,我很想,特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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