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李敖的文集,看到一篇《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突生感触,写出这篇拙作,乃为狗尾续貂之举,只为博诸君一乐。
其一:不必跟人家的老婆比,不须为壮家庭之颜面拼老命做美容、买名牌。不怕埋怨,在家蓬头垢面,不怕被人骂为“黄脸婆”。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承担家族香火延续之大任,不必受十月怀胎却忧心重重担心生个“没把的”之苦。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因不韵家事,而被人称为“不合格”之太太也。不亦快哉!
其一:不拿“红色炸弹”(喜帖)去炸人。不亦快哉!
其一:经常使人以为你将拿“红色炸弹”炸他。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担心夫君深夜未归,不用熬至半夜,对着夜归人变身为河东吼狮,牺牲风度,采取非常之手段。如:搜身、搜钱包、查手机记录、嗅身上之香水味、看衣领之口红印等等。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害怕男人在外偷腥,喜新厌旧,沦为弃妇。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喜欢韩国甚至欧美的帅帅明星,床头贴满,睡前吻别。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被人尊为“娘子人”“孩子他妈”,可自欺欺人永葆天真,做幼稚少女状。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受恶婆婆和刁小姑之鸟气。不亦快哉!
其一:家中有娇滴滴之女声来电话,不必如临大敌、运筹帷幄、旁敲侧击。不亦快哉!
其一:有异性网友之电话,可仰卧软榻,风花雪月,卿卿我我。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在家大唱卡门之歌“爱情不过是一种无聊的游戏,没什么了不起,男人不过是女人消遣的东西,一点也不稀奇!”不亦快哉!
其一:单位新来之青年俊杰,听说本人未婚,即忻然色喜。而向本人作“预约”之态,本人摆足矜持,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追我者失恋。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承受离婚时为蝇头小利争得头破血流的官司之累。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尽养育“小恶魔”般的祖国花朵之义务。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老情人们误以为是痴情女子,后悔当年没娶如此专情的我。不亦快哉!
其一:可与狐朋狗友时常聚会,喝得酩酊大醉,再蹦迪、宵夜,彻夜不归。不亦快哉!
其一:三更半夜,可突发其想,从被窝里钻出上网聊天、看BBS,不用怕枕边人怒火中烧,咆哮如雷。不亦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