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落马之前,都是受党多年教育培养的领导干部。按理说,素质是不能过差的,觉悟是不能过低的。可是近来听多了贪官们的“黑色幽默”,对这一点我是愈来愈有些怀疑了。我们的官场到底怎么了,咋一下子涌出了这么多的“黑色幽默”呢?这难道不值我们、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深思吗? 闲话少叙,还是以事实来说话吧。 “幽默”之一:四川省南充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斌涉嫌犯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该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辩方律师竟说李斌195万余元巨额财产的来历是亲朋好友送的。 副市长大人不愁吃不愁穿,亲朋好友居然还要给他“送”上195万余元的巨款。若是没有见不得人的勾当,亲朋好友能有这么大方?这岂不是一个典型的令人笑掉大牙的“黑色幽默”。何不干脆说,是俺李斌运气特好,每次出去散步都能拣到金砖,那407万元巨款,全是俺在路上拣的! “幽默”之二: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在忏悔中反复申明:他对法律全然无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原来已经触犯了法律。一个人民“公仆”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儿媳先后22次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合计677万余元。数额如此之大,普通百姓也知道这叫犯罪,堂堂省委书记竟会毫无知觉?这岂不是中国贪官式的“天方夜谭”? “幽默”之三: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广田被捕时大声喊冤:“比我受贿数额大的多得是,为什么抓我?我想不通。” “幽默”之四:“海南第一贪”戚火贵对办案人员说:“我把钱都交了,你们不能判我死刑。”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甚至把犯罪的责任推到赖昌星身上,说赖昌星的“功夫”太深了。 最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涉嫌贪污挪用扶贫款3000万元的广东“扶贫老总”薛长春上法庭就像赴宴会一般,每次都是满面春风、笑容可掬地与亲朋好友打招呼。而在接受法庭讯问时,更像是主持会议一样,滔滔不绝,不仅不知悔罪,倒时不时地翻出过去的老皇历,将庭审会几乎开成了自己个人的“表功会”。 我手头关于贪官们“黑色幽默”的记录还有很多,就不多举了,否则也太不摩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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