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口袋里有五块糖,虽然它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奶糖,但我目前还不敢吃它们,因为这些糖实在是来得太不容易了。
为了这五块糖,我成了个“标准的小偷”和“流氓”。
话还得从三天前的那个晚上说起,那天在单位加完班后,我急急忙忙沿着马路往家走。走慢了是不行的,一是担心受到家里最高领导的批评教育;二是担心家里会停水,一停水就洗不成澡了。
我们这个城市不光缺水,还缺电,所以有些市民的节电意识就很高,把马路上的路灯打碎了不少。特别是这会儿我正在走的这段马路上方那本来就稀稀拉拉的路灯,基本都被“就地正法”过了。
幸好我拿着手电,结果,我就看见马路边上坐着的那个人影了。
准确地说,坐在地上的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旁边是一辆儿童级的小自行车,这辆小自行车,也是坐在地上的,因为它的前轮已经弯成了某个现代流派的沙发形状。
小女孩在“呜呜”地哭,她不可能不哭,因为膝盖摔破了,血流不止,根据我小时候的体会,这会很疼的,而这么晚了却回不成家,一定又会很害怕。
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让小女孩对我解除戒心,我得承认,一开始是很不顺利的,特别是当我试图让小女孩看看我这张只有正人君子才能拥有的微笑的脸,并把手电照向这张脸的时候,小女孩哭得更厉害了。
后来小女孩才告诉我,我当时把手电放得太低了,结果光线从下面照来,我的脸就变成裂嘴的非正人君子的脸了。
最后,我通过请她验看我的证件,翻看我那些只有签字笔而没有刀子时,终于让小女相信我了,于是我就知道,小女孩是到附近同学家去玩,回来晚了,没想到就被一辆没有车灯的摩托车给撞倒了。
小女孩的家离这里很近,但我想还是先送医院比较好,正好附近有家小医院,于是我就右边抱着小女孩,左边扛着自行车,来到这家医院的门诊室了。
医生说,没啥,一点皮肉伤而已,回家养几天就好了,一边说着,一边就给包扎完了。
就在这时,我从一名自认为的正人君子,滑向“小偷”兼“流氓”的痛苦历程开始了,准确地说,是接到我电话的小女孩的家人,十万火急地赶来了。
来的人很多,据不完全回忆,有小女孩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及小女孩的外公外婆、舅舅妗子及小女孩的小表妹,此外,还有五到六位小女孩的邻居。
总之,门诊室一下子就给挤满了,说实话,要不是我学过游泳,练过武术,我恐怕就没办法四肢健全地在这里讲这个故事了。
一方面,从这么多人嘴里迸发而出的带着火星的口水,足以淹没我这个一米八零的山东汉子,另一方面,由这么多人发出的攻击,足以将我这一百五十斤给加工成肉饼。
好在我不是个普通人,我说了,我会游泳,且会打架,于是,我就始终有机会喘口气,且没让这一大家人的拐杖、手包、手机、巴掌、皮鞋、拖鞋等武器给打中要害。
最后,我成功地占领了一个墙角,双手举着一个本来放在医生桌上的白色大号搪瓷盘子,挡在面前。不是对方不打不骂了,是他们太累了,都在大喘粗气,其中那个老爷子,还擦了擦脑门上的虚汗,颤悠悠地掏出一粒什么药给吞了下去。
这时,我才有机会为自己辩护,我说,不是我撞的,是我在路上碰到的。
对方说,不可能,少骗人,现在哪还有这么好心的人,撞了就是撞了,还不承认,你看看现在这些人坏到什么程度了,像你这号人,一看就是个标准的小偷、流氓。
我说,你们看我像个小偷、流氓。至少我穿着挺高档的西服吧?
对方说,算了吧,现在的小偷都穿西服,都是你这种白脸狼,你就是个流氓,就是你这号人,穿得有板有眼的,偷东西,骗女人,把社会搅得不得安宁,严打怎么没打了你!
我刚要继续为自己辩护,却发现我必须得立即逃走了,因为我通过窗户看到,外面来了七、八辆摩托车,开车的都是小伙子,显然,这都是小女孩家的人,或是什么朋友。
根据我当年学武术时那位民间拳师教我的绝招,我这会儿只能逃走,师傅当年说过,如果对手太多,且多数为小伙的话,最好是立即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