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姜堰梅垛乡人周某在泰州长途汽车站附近邂逅了卖淫女徐某,两人一唱一搭,很快就来到徐女在扬州路上的一间出租房行苟且。事后,徐向周索要40元钱“辛苦费”,周嫌价格贵不想掏这么多钱。最后在双方商讨价格不成、争执不休的情况下,徐某抢走了周某身上仅有的20元钱,周一气之下用手机拨打110报警求助,被及时赶到的110先期处警大队巡逻人员抓获,并依法分别处以50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