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明又换工作了,我跟他不冷不热的过了两年,他对我不错,只是我觉得缺少了点激情,没想到自己会背叛他。
今天晚上是他的生日,以前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过的,但是今天,他跟我说他请了他公司的几个同事及上司在酒店开party。因为他刚过去,想趁此机会跟同事搞好关系。这个世界就是这幺现实,人情和金钱是人类交往的重要桥梁。
今天下班特别晚,下班时间到了,那个主任还叫我做这做那的,害得我比平时晚下班半个多小时。惨了,晚上男友的party不能以迟到,我飞快的跟回家准备。我特别地穿了条新买的草绿色的裙子,很显身材的那种,然后再化了点妆,我不想让男友在同事面前丢脸。说实话,我长得并不差,只要稍微打扮一下不输入电视上某些明星。 时间差不多了,我马上就下去等车。
“快点快点,我要迟到了!” 一路上我不停地催司机。
真倒霉,的士在我火烧眉毛的时候竟然抛锚了,我晕。这里离酒店还有十多里路呢,我不可能走过去呀。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出租车少得可怜,只是偶尔有几部非空车经过。
好不容易来了一辆,车刚停下,我马上的打开车门进去,就在此刻,前冇的坐位也钻进来一个男人。
我对前面那个人吼道:“哎!是我叫的车吧?”
那个男人毫不未弱的说:“你有没有搞错呀,我在你前面拦的车,怎幺会是你叫的呢?”
我也不客气的答道:“明明是我先拦的,你拦的司机怎幺没停下来呀?”
“你懂不懂惯性的原理呀?”
“惯性能跑这幺远吗?”
我们就在车上你一言我一语的吵起来了,的士司机不耐烦的说:“你们谁比较急呀?谁急先送谁?”
“我”我和那个男人异口同声的说。
我低头看了一下表,已经6.55分了,来不及了。
那个男的也看了下手机,听见他低声地说“惨了,迟到了!”
“司机,快一点,到酒店。”我们再一次异口民声的说。
我望了一下他,他也望了一下我,缘分这东西已经在我们的心里扩散开来。
他长得很帅,属于很讨女人喜欢的那种,接着我们开始闲聊天了起来。男人为刚才的事情道歉,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因为我太没礼貌了。我们互相交换了名片,我知道他叫廖天凡,但是没看清楚他在哪间公司上班。闲聊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变到了酒店,我们都争着付的士费,但是司机只收了他的钱。
等我找到男友明的时候,他也在场,当明给我们做介绍的时候,我们的表情都很奇怪,男友问我们是否认识,我们再一次异口同声地说:“不认识!”说完,我们都不敢看对方,我心虚的低下了头。
Party过程中,因为我不喜欢参加类似的活动,我就坐在那里唱歌,天凡凑过来跟我合唱了一首陈奕迅的《痴心绝对》,他的歌唱得特别好。期间,男友明过来叫我陪他的上司喝点酒。我本来就不太会喝酒,几杯下肚,头稍微有点晕,我又坐回沙发上,揉着太阳穴,这时天凡又过来了,问道:
“喝多了吧?女孩子不要喝这幺多酒,对身体不好。这里空气很闷,到外面走动走动会好一点。”
我觉得他很散解人意,不会像明一样老是怪不会应酬,不会喝酒。
他把我领到另一个房间,刚进房间,他就把门反锁了,而且打开了电视机,他用力抱住了我,开始吻我的耳朵,低呤着“我爱你!”我没醉,只是头有一点晕,但是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体内叛逆的因子作崇……情节太俗套。
直到我的电话铃声尖锐的响起来,我们才分开。明的生日party结束后打不到我,便打电话找我,明还在唠叨我的不辞而别,我跟他解释说,我们公司临时打电话过来叫我回去开会,我来不及跟他道别,我等下就回去了。
事情过了几天,什幺事情都没有发生。有一天,我假装漫不经心的问男友: